天幕刷视频返现一点点第210章 通通发卖
【第三条正室可以随意发卖甚至打死妾室。
】 【随意打死我的天呐这生活在哪个朝代呀?我才疏学浅实在是不太清楚。
】 【再说到发卖妾室古代妾室是丈夫的财产正室作为主母有管家权。
】 【但并不能随意处置家中的财产就算要发卖妾室也需要经过丈夫的同意对于妾室正室拥有的处置权其实很少。
】 【平时最多打骂几下还要被说没有容人雅量。
】 〈“古代杀人好像也是犯法的吧难道不对吗?”〉 〈“这个看到了我真的绷不住笑了。
”〉 这第三条直接就给弹幕整笑了别说弹幕笑了古人们也被整笑了气笑的。
“这编规矩的人是不是戏文看多了以为当官的老爷们都是傻的由着正房夫人这么胡来?” 妾室:我生活的也没有那么水深火热吧。
天幕之下的大部分正妻主母们都愣了一下这正妻是这么干的吗? “我们这样的人家最重体面。
她不顺眼为什么要杀了她?让她自生自灭不就完了吗?” 杀了她还需要到处打点你知道有多麻烦吗?传出去了你知道会发生什么吗? “那些编规矩的怕是连我们家门朝哪开都不知道!” 历史上确实是存在正室打死妾室的历史案例但这种情况实属极端个例绝非普遍现象。
这类事件之所以被记载下来恰恰是因为它们被视作违背礼法的反面典型。
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正室的家世背景不足以让丈夫忌惮丈夫完全可以依据“善妒”这一理由将其休弃。
“善妒”位列“七出”之条指的是妻子因嫉妒而阻挠丈夫纳妾或与其他女子往来。
以此为据休妻在礼法上名正言顺谁也说不了什么。
所以古代大户人家的正室一般不会干这事——毕竟稍有不慎就可能赔上自己的正妻之位实在是得不偿失。
天幕评论区浮起一条带着讥诮的评论。
(热评 :“懂了嫡庶有别等于正妻能发卖小妾那嫡女自然也就能发卖庶女了所以嫡子也是可以发卖庶子的。
”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看他不爽直接卖了。
”) (高赞追评:“破案了!原来‘嫡庶有别’的真实意思是:‘我看你不顺眼就可以把你卖了’!” ) (下方整齐排列着“恍然大悟”的表情包队形。
) 普通百姓被这逻辑惊得目瞪口呆。
“我的老天爷!这都啥跟啥啊?照这么说家里有点身份的看谁不顺眼就能绑了卖钱?” “那不是乱套了吗?!嫡出的少爷看庶出的弟弟碍眼就能把他卖了?老爷能答应?官府能不管?” “这哪是‘嫡庶有别’这是‘强盗有别’吧想钱想疯了?还是说单纯的就是喜欢发卖?!” 天幕之下那些身为庶子的家族子弟们只觉得荒谬透顶。
“简直是一派胡言!” 他们在家中自小读书习字请的先生、用的笔墨哪一样不是和嫡出的兄弟们一样? 若说真有差别那也只是和身为嫡长子的大哥相比。
等到分家产那天嫡长子大哥拿大头他们分得少些这道理他们都懂也认。
毕竟家族传承有序大哥肩上的担子最重多分些产业也是应该的。
再怎么分他们名下总归有田产铺子有宅院仆人后半辈子依然是锦衣玉食的富贵闲人这就叫做“有肉吃”。
但是“嫡子能发卖庶子”?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且不说他根本不可能被哪个嫡出的兄弟像处置物件一样发卖; 退一万步讲就算族规家法全都形同虚设真让某个嫡子干出这等骇人听闻之事。
今天这家伙敢卖了他明天族里的长辈就能让这家伙在列祖列宗的牌位前跪到双腿残废。
(评论:“那你要是这么说的话三国的袁术是不是也能发卖袁绍了。
”) (追评:“当然可以啦毕竟一个区区奴婢生的袁绍凭什么占这么大的地盘反手就给他发卖掉。
”〔狗头保命〕) 古人们:后世子孙你们正常一点啊真的不能卖了再卖就没人可以继承家业了。
三国 “混账!无知竖子!安敢如此辱我?!” 袁绍正在饮酒闻言当场一口酒喷了出来脸色瞬间涨红随后一把将酒杯摔在地上。
“啊~气死我了还有完没完了卖卖卖卖你个头我先把你这个满嘴胡诌的家伙给发卖了。
” 他最恨别人提起他的生母出身结果现在却是被当众嘲讽袁绍几乎要气疯了。
与此同时袁术挠了挠头眼睛发亮真的可以吗?好像有点心动了。
“哈哈哈说得好说得妙!袁本初啊袁本初你个婢女所生之子也敢与我这堂堂嫡子争锋。
” “若按此理我发卖了你正是天经地义!” (评论:“那要是这么说如果让庶女做了正妻嫡女成了妾室这下子她们俩岂不是能名正言顺地互相发卖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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